鼓励其积极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争取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现将2024年度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苏州市各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二、申报范围1.2021-2023年期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涉密项目),且在2023年度有经费到账的项目,2.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以及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2.企业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3.对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主持和参与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国家奖励资金最高按1:2比例给予资助,对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持完成单位,四、申报材料1.2024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书和承诺书,2.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课题)的立项通知或批复、项目(课题)任务书以及2023年度经费到账证明,3.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和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无须申报,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任务,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