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复核工作,销售收入规模5000万元(渔业2000万元)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类3000万元,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农村电商类3000万元(B2C)或3亿元(B2B)以上,总资产规模3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渔业1000万元)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类、农村电商类2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粮棉油、桑蚕茧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企业带动农户数6000户或基地面积30000亩以上,带动农户数1500户或基地面积3000亩以上,申报认定和复核的企业均需提供以下材料:⑴《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2),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农户增收情况,⑶《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3),2.《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3.《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8日附件1:2024年需复核的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x附件2:2024年度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doc附件3:南通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