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实现特色发展,3.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改造工程推进智能传感、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集成创新,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向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聚集,支持各州、市根据资源禀赋、科学选择重点产业培育发展方向建设特色数字经济集聚区,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制造等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终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推动保山市工贸园区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建设园区经济监测、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依托自身在优势领域的技术积累融入信创产业链,重点发展产业经济、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综合管理软件,支持工业企业联合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共同建设多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数字公共体育服务大数据平台,依法依规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要平台、重要项目、试点示范、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