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市级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晋城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1〕42号)和《晋城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市级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社发类)项目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23年底之前到期的尚未结题验收的市重点研发计划(社发类)项目,二、验收材料(一)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及印证资料,(二)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拟),以上材料一式3份,抽取部分单位采取会议加现场方式,四、材料报送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24年3月25日前将验收材料报至项目组织单位,各项目组织单位在完成验收项目材料审核后,于2024年3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项目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认真梳理截止2023年底到期未验收项目,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验收评审会前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未结题原因说明,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再承担新项目,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报送地址:晋城市泽州路851号农业大厦743,联系人:冯建明张双兰联系电话:0356-2688019附件:1.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2.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晋城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1日责任编辑:常晓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