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静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静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729济南市莱芜区赵记涵涵板面店2张清宝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7134济南市莱芜区泰盛畜牧经营部3尚乃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81********4717济南市莱芜区鹏程养殖场4姜元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10济南市莱芜区祥泉炒鸡店5刘刚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9济南市莱芜区熙杨工程施工队6亓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7710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铭豪机械加工厂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