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能源发展、生态环保、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发展等战略规划,加强对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分析研判,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先提交至标委会,由标委会遴选后提交至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项目,(二)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可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在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52.25.55:8096/Login.aspx”中提交电子版材料,(三)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加强项目预研,向咨询单位或人员及时解答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申报材料(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修订项目应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内容”一栏中重点阐述技术内容的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起草标准草案,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调研分析报告(重点阐述调研范围、标准化对象产业发展状况、国内外标准情况、标准解决的问题、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等),五、项目管理(一)各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制过程的监督,(二)标准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标准名称编制标准,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中明确的期限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在项目周期期满前1个月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