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你局《关于对省级立项的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鲁油鲁炼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选址的请示》(淄文旅字〔2024〕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鲁油鲁炼升级改造项目,二、拟建项目涉及的遗址范围,应进一步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三、拟建项目穿越的槐行遗址,尽可能避让中心区,如确实无法避让,单独编制涉及槐行遗址的《文物保护方案》,四、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五、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