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良才路以东、惠和路以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2年9月由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台〔2022〕162号),拟对《漳州台商投资区良才路以东、惠和路以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工业用地的用地性质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局部工业用地的经济技术指标,我局已组织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经研究,通过衔接上位及相关规划,从生态环境效益、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撑要素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侨兴街148号,附图:漳州台商投资区良才路以东、惠和路以南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前后对比图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