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凡对本次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5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罗楚丽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黎梁娜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夏桥小学50003郑伟纯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4谢丹妮揭阳市精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0005吴婉玉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50006郑耿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7林跃梅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人民政府50008陈纯揭阳市好物贸易有限公司50009张煜基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500010蔡思婷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500011卢佳铌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2陈晓珍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3何秀津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4洪佳秀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5林晓曼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新阳路证券营业部500016郑玉莹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7何丽婷揭阳岐山学校500018叶晓玲揭阳岐山学校500019柯颖珊揭阳市榕城区蓝翔学校500020陈晓芸揭阳爱维艾夫医院有限公司500021何沛彬揭阳市精恒工程检测有限公司500022吴小谊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3池卓宜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4郑婉淇广东因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