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零陵区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零农联[2023]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12月13日至15日,我中心联合区财政部门对零陵区内申请奖补的养殖场(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了解,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拟定214家养殖场为奖补对象,现将奖补对象(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3月14日至3月20日),如有不实,欢迎举报,举报电话:零陵区农业农村局0746-6322439零陵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4年3月14日公示零陵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奖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