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國傢部(委)屬單位:根據《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浙政辦發〔2022〕55號)、《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實施細則(2022年修訂)》(浙標獎評委〔2022〕1號)決定開展2024年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工作,二、申報重點項目類獎項,重點表彰在促進標準化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省、市、縣各有關部門、標準化技術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各類組織,三、申報范圍(一)項目類獎項1.標準製修訂項目由我省有關單位牽頭製(修)訂的現行有傚且實施2年以上的下列標準(即于2022年3月8日前實施,2.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為主承擔國傢級和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四)申報項目類獎項的單位為標準製(修)訂項目的牽頭者,(五)申報組織獎的單位應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本組織機構的工作規劃、計劃,(六)已獲得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或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項目類獎項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項目類獎項,已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或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組織獎的組織,申報本年度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的組織,報送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審辦),省級有關主管部門每次推薦的項目類獎項數量不超過2個、組織獎數量不超過1個,各設區市政府每次推薦的項目類獎項數量不超過6個、組織獎數量不超過3個,(二)推薦單位應于4月12日前將填寫併簽字蓋章後的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及匯總表報送至省評審辦,附件:1.申報表-製修訂標準項目類2.申報表-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類3.申報表-組織獎4.推薦單位函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侷代章)2024年3月12日(此件公開發佈)附件1:申報表-製修訂標準項目類.docx附件2:申報表-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類.docx附件3:申報表-組織獎.docx附件4:推薦單位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