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各企业: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的通知》(津工信财〔2024〕9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2023年10月、11月、12月已经申报的企业,(四)2023年10月、11月、12月未申报、未成功申报或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时间及方式(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二)申报企业应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2023年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入口”的弹窗进入相应模块,市税务局将为符合条件的名单内企业在税务征管系统中打上电子标签,如发现企业以虚假信息申报减免税政策,(二)本次申报为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最后时间窗口,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补充名单的通知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2下载地址: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403/t20240311_6558050.html)2024年3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