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3〕182号)精神,龙门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2月27日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遴选龙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经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只收到了惠州市锐冠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2024年3月13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惠州市锐冠实业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该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项目实施要求,拟认定惠州市锐冠实业有限公司为龙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4日—3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花围古楼)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