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绿发函〔2024〕8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高工业企业节水效能,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在全省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要求,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评定出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在官方网站等对水效领跑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二、工作要求各市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材料、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gxtls@shandong.cn,联系方式:省工信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陈雪0531-51782680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袁峰0531-51767172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姜子乾0531-51783111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于晓燕0531-51792366附件:附件1.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x附件2.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