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和集聚各类人才来永就业创业,从县政府现有房源中提供100套住宅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优惠购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且属于下列人才之一:(一)高层次人才在永春县申报确认的福建省引进人才(特级人才和A、B、C类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七层次),且申报购房截止日期当天仍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内,三、优惠政策,提供金榜嘉苑、富临国际、福邸美苑等小区共100套住宅进行销售,以每套房源市场评估价(详见附件1)的70%进行优惠销售,购买人才优惠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叠加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但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则按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具体详见附件2),申购对象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领取《永春县人才优惠购房申请表》,联系电话:18006050516附件:1.人才优惠房源及评估价明细表2.《永春县人才优惠购房政策实施方案》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