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决定于2024年3月15日起在全省启动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二)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二、资助专利(一)申报专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且获得授权时专利权人为河北区域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二)申请人应维持申报专利的法律状态在当前审核周期内有效,三、资助标准(一)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且同族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申请人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点击“网上办事”→“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二)申请人填报相关信息后,申请人填报费减信息时,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海外专利授权证书(PDF格式),(五)申请人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登录河北省专利资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审核,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专利资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进度,六、资助金拨付省局将按照公示后的资助名单拨付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