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金开办〔2023〕6号)文件精神,在企业自主申报、乡镇审核的前提下,我局已完成所有2023年度区级医药物资储备补助的审核工作,现将补助企业清单进行公示,一、公示方式通过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登入方式如下: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2023年度区级医药物资储备补助》(附件下载),二、公示期限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1日止,三、咨询电话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拨打咨询电话:15811052622,或直接至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803办公室咨询,逾期视为无意见,附件:2023年度区级医药物资储备补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3月13日附件2023年度区级医药物资储备补助企业单位:元序号单位名称储备金额补助金额1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408158.820407.94补助标准: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金开办〔2023〕6号)文件精神,按储备金额的5%给予管理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