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以下简称4号文)、市经信局等3部门《进一步支持成都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补助和奖励相关政策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33号)文件要求,对供电公司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补助和奖励(申报材料明细表详见附件1),二、支持居民小区(院落)供配电设施移交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36号)以及《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成经信能源〔2023〕52号)文件要求,按规定与现有居民小区(院落)签订协议并接收其供配电设施的供电企业按每个居民小区(院落)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含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此前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公司维护奖励的通知》(成经信财〔2023〕3号)不再执行,2.属地供电企业向属地电力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4.供电公司提交至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的每个居民小区(院落)资料包括:街道出具同意移交授权相关说明〔若该居民小区(院落)无业委会的提供〕、居民小区(院落)范围平面示意图、居民小区(院落)签订的《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协议》复印件,属地供电企业将申请报告〔含市级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和每个居民小区(院落)资料〕一并报属地电力主管部门,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受理后会同住建等部门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将申报材料〔含封面、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审核结果文件、每个居民小区(院落)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三、其他要求(一)本次申报奖励的变电站投运时间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4号文生效时期2023年5月25日前投运的变电站按照16号文有关政策执行,(二)本次申报居民小区(院落)供配电设施移交的移交协议签订时间需在2023年度,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要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申报电网类建设补助和奖励材料明细表2.居民小区(院落)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公司维修养护市级奖励资金申报资料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3日(联系人:饶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