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川委办〔2023〕18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由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8户省本级参保企业给予2023年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名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处(电话:028-87796754)或机关纪委(电话:028-87789481)反映,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3月11日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无下一篇:四川省2023年度省本级第二批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