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高要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牧医〔2013〕17号)精神,以及按照“谁处理,补给谁”原则,现将我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经审核符合补助要求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无害化处理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补助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畜牧兽医局兽医股反映,反映情况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或超过公示时限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期: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联系人:陈健豪电话:0758-8395803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三路32号附件:高要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无害化处理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汇总登记表(公示表).xls肇庆市高要区畜牧兽医局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