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相关单位:按照《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22〕6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恩施州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恩施州住建局节能办反映(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州住建局南楼703室,邮编:445000,电话:0718—8981641),个人反映应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单位反映应加盖公章,附件:恩施州2023年度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docx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