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8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核查,认定潘晨曦等623名学生符合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条件,拟兑现补助资金155.75万元,同时补发刘少军等45名学生雨露计划遗漏资金13.75万元,共计668人次169.5万元,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16-4729588附:江陵县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对象公示名单江陵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遗漏对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