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提高服务企业质量,现结合我局科技项目管理实际情况,根据《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柳科规〔2021〕1号)要求,明确以下事项:一、明确《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原件一式三份的要求,其中市科技局、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各留存一份,证书复印件于首页和尾页的页面空白处加盖公章,再加盖骑缝章,证明与原件无误一致,二、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和里程碑节点考核评估申请材料均要求一式二份,市科技局和项目管理机构各存档一份,请相关部门科室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2日相关附件: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