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年度考核方案(2023年版)》《2023年度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3年度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平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nybzxddg@163.com2.书面意见可邮寄至:贵港市平南县朝东一街27号,邮编:537300,联系电话:0775-7834193,3.在线提交: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栏(http://www.pnxzf.gov.cn/hdjl/yjzj/)在线反馈意见,附件:1.平南县2023年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平南县2023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平南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平南县2023年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2:平南县2023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