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三、工作安排(一)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提交工作,2.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3.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逐级提交项目主管单位审核,4.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二)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组织实施,(5月25日前)5.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中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撰写提交《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附件4),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收齐在线打印的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以及验收证书和《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纸质版,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自评价报告、绩效调查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专项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评分表、专家承诺书,四、有关要求(一)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科技云平台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附件: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附件2.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附件3.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证书.docx附件4.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docx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