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号)、《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淳产业商务联〔2021〕5号)文件要求,经生态产业和商务、财政局进行数据核实和评选,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为“淳安县科技贡献突出企业”,郑晓峰、胡钢亮、唐礼荣评为“淳安县科技创新发展典型个人”,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高新产业科联系人及电话:周姁妍,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