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末中小微企业担保余额为40988万元,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23〕3号)文件精神,关于“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条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其年末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余额的2%给予保费补贴,拟补助新昌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19.76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县金融办反映,联系电话:86287231新昌县金融办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