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险种实施目录(2021-2022年)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34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3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花木种植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了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保障政策落实,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保费情况(第四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起至3月17日止,共7天,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0-88221226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附件:1、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汇总表(2023年第四批)2、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表及清单(2023年第四批)(按承保公司)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1日附件:1.附件1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第四批).xls2.2、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表及清单(2023年第四批)(按承保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