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原则和重点申报项目应围绕科技评估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申报项目应属于科技评估领域,参见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二、申报材料项目应提供国家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还应提供预研材料,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并明确标准与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相关工作基础、是否同步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外文版、对标准实施的有关考虑、知识产权承诺等,三、申报要求1.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4个月,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孙昕雨010-62163722E-mail:TC580@ncste.org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76号信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邮编:100081附件:1.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图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4.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5.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填写内容提纲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4年3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