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医保局关于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来源:成华区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8次时间:2024-03-1116:51:40【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文件相关要求,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现将现场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评估结果1成都爱康兰光护理院护理院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418号合格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2月15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4337989,成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3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文件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文件相关要求,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现将现场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评估结果1成都爱康兰光护理院护理院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418号合格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2月15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4337989,成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3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