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组织开展湛江市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拟在企业所得税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企业,二、鉴定范围(一)项目鉴定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二)鼓励企业在申报加计扣除前,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三、鉴定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企业将专家鉴定意见附上申报材料一并报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四、鉴定材料企业申报研发项目技术鉴定时,(一)湛江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报表,应包括项目背景、预期成果、研发内容、技术路线、主要创新点、经费投入和人员安排等,企业内部立项决议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等级别的会议通过,应包括该研发项目研发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五、申报时间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全年受理,附件:1:湛江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报表.docx2:粤财法[2015]38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pdf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pdf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