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乡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项目所在乡镇公示,再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财政局、企业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核查,下列养殖户(场)符合《湘乡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粪污治理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拟给予奖励资金项目扶持,现予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养殖户(场)奖励资金项目扶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有关情况,(电话56771038)附件:湘乡市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资金(粪污治理)项目补贴统计表.xlsx湘乡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