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连江县关于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3月8日连江县关于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若干措施第一条为更加有效地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县重点战略区域,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福建省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第二条连江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院士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的日常管理服务事务,(二)组织院士(专家)及其研发团队、学会及其研发团队与企业开展项目、技术对接活动,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建设发展,(三)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的服务、管理等具体事务,第三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是以市场为导向,(三)组织院士(专家)及其研发团队与企业研发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对于新认定国家级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省级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分别给予建站企业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第十一条鼓励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参加省市评优评先,获得福州市“十佳专家工作站”、“十佳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建站企业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建站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获得全国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建站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会创新驱动服务站的给予建站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