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机科技创新水平,并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和农机服务体系创建以及农业“双强”创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一)项目申报对象具有承担项目实施条件和能力的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项目申报要求1、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组织管理能力,包括科技或农机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2、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申报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项目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行逐项打分,扶持办法:(1)“市级示范“项目: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奖励6万元,(2)“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项目:达到规定建设标准的奖励10万元,(3)“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项目:达到规定要求的奖励10万元,3、农业“双强”项目3.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建设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重点支持农业(农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建设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3.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建设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组织和个人,扶持办法: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和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补助比例为总投资的50%,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项目,(三)项目申报时间: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和农业“双强”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