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惠州市2021一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1〕12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由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淡水水产养殖场各自行投保,经属地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3年6-12月份龙门县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承保及财政保费补贴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6日(7个工作日),如对2023年6-12月份龙门县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承保及财政保费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反映,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花围村鼓楼村小组,联系电话:0752-7889213,附件:龙门县2023年6-12月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承保及财政保费补贴情况表.xls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