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财社发(2019)1号》《晋人社厅发(2020)44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厅字(2022)39号文件精神,关于加大劳务中介机构奖补力度,经县人社部门决定,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进行摸底申报登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职业介绍补贴享受条件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成功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对向我省境内县以外用人单位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对向我省境外介绍成功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可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选择申请一种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补贴,二、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资料经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的本人签名、《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三、职业介绍补贴办理部门夏县就业服务中心(温泉路中段)联系人:王晓明咨询电话:853667315835277000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