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补能差价补贴的申报通知三亚市新能源换电车辆补贴申报者:根据《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三亚市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补能差价补贴,补贴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一)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省购买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上牌的换电车型车辆实际使用者(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申请新能源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的换电车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二)换电补能差价补贴标准1.对满足2023年度申报条件的资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按照《2022年度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及提振经济增长促进新能源换电汽车消费补贴的申报通知》要求执行,由市科工信局根据出租车公司申报的购车数量将补贴资金先发放至巡游出租车公司法人账户后,由公司按照“一人一车一补贴”的方式(即一辆换电运营车的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只发放给一名满足承租期不低于6个月的司机),(三)换电补能差价补贴费用可与省其他新能源汽车补贴同时申报,二、补贴资金申报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换电车辆所有人或法人单位采取自愿申报原则,(https://hqzc.wssp.hainan.gov.cn/)三、补贴资金审核发放换电车辆所有人按要求申报相关材料后,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资金集中清算、统一发放,每辆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换电汽车只享受一次补能差价补贴,(六)享受换电补能差价补贴的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日起使用年限不满两年不得转让过户,附件:1.2023年度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补能差价补贴的个人用户申报指南2.2023年度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补能差价补贴的法人用户申报指南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