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区商务局)〉的通知》(奉商务〔2022〕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服务〔2023〕10号)《关于印发〈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商务〔2020〕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商贸流通业、服务业(涉及商贸部分)、电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截至时间为3月15日,(二)政策依据,《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中的第七款(住宿除外)和第八款;《奉化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申报渠道,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咨询电话:0574-88972826、88972827,奉化区商务局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