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3.“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三)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二、扶持奖励资金来源区政府安排“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补资金,对成功申报的新“四上”企业进行资金奖励,三、扶持标准(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当年首次上规模奖励20万元(含省级奖励),(二)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工业单位(含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上规模(上限)的首年奖励5万元,给予每家企业叠加奖励5万元,四、资金审批程序1.区统计局把符合本办法奖励范围的企业名单报送至区工信局,2.区工信局发布奖励资金申报通知,名单内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所在镇(街道),五、资金管理与监督(一)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做好奖励申报材料存档及奖励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工作,对于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