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4〕22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750-3501803,江门市商务局2024年3月11日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