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东海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2023〕1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四、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等)政府审核,六、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邮箱,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市场与信息化科王慧1367247521联系邮箱:dhnwxxk@163.com县农业农村局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