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5号)、《大连市科技特派工作管理办法》(大科发〔2021〕243号)、《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大科发〔2021〕244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评估工作,二、评估对象1、对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进行绩效评估,2、2023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需报送已开展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三、评估程序1、材料填报,在线填报《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自评报告》,3月29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写提交,请归口管理部门对系统提交的绩效评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4月10日前完成网上审查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科技特派团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科技特派团年度绩效评估工作,2、《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023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团已开展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联系电话:39989856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邮编:116001填报平台技术支持:冯浩东:15840923121附件:1.附件1:大连市科技特派团绩效自评报告.doc2.附件2:2018-2023年度科技特派团名单.xls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