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委会办《关于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开展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3〕14号),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苏安码”自主培训企业名单予以公布,不在此次公布名单中的企业所有项目的安全动态核查“‘苏安码’自主培训情况”得分项基本分和加分项均不得分,在此次公布名单中的企业所有项目的上述得分项基本分均得分,加分项由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核查确认,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苏安码”自主培训企业名单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