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3〕6号)文件中《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精神,经企业申报、市科技局审核,现将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等拟补助对象(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嵊州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马鹏超0575-83206559附件:2023年度科技政策拟兑现项目名单(第一批)嵊州市科技局2024年3月4日关于2023年度科技政策拟兑现项目名单(第一批)的公示名单.xls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