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45号),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相关镇区认真筛选、调查审核、择优推荐,确定20家家庭农场申报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家庭农场项目(具体名单附后),现将申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从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68961508,附件:东台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家庭农场项目东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4日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