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69号)文件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凡对本次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4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吴暖佳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林墁丽揭阳市怡家贸易有限公司50003蔡玉艳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4王承志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5陈家微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6林燕君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7钟浩楠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8赖蓉蓉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9白茜茜揭阳市人民医院700010陈楚婷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1陈子翔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2陈跃纯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3刘纤纤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4邓浩珊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5邱烁漩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500016王燕津广东博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0017黄焕跃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8黄婉琪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19张洁纯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0颜郁萍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1陈诗章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22陈楷儿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500023陈咏琪揭阳爱维艾夫医院有限公司700024李梓琪揭阳市榕城区仙滘学校500025郭思婷广东邦挚建设有限公司500026王耿惠揭阳市人民医院500027吴泽泓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