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第1批、第2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批准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勐海香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等2项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已起草完成相关标准,现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2)向标准起草单位反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修改意见反馈至标准起草单位西双版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13988150011,电子邮箱:57338461@qq.com,《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勐海香米》地方标准修改意见反馈至起草单位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人及电话:甘树仙,联系电话:15925239693,电子邮箱:gshx2006@163.com,附件:1.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rar2.西双版纳州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oc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