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惠民县委办公室,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兵圣英才·惠人汇智”工程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惠办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2023年第二期大、中专生生活补助申领条件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6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098附件:2023年度第二期大中专生生活补助汇总表(第二批补发续领).xls2023年度下半年大专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2024年2月29日序号申报单位姓名学历补助类型(新申领或续领)补贴金额1惠民县踏歌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翟明慧大专续领30002惠民县晨光实验学校李浩然大专续领30003惠民县晨光实验学校张燕大专续领30004惠民县晨光实验学校弭硕大专续领30005山东磐石置业有限公司王梅大专续领3000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