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24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南农局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良庆区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二、禁渔范围良庆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三、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禁渔规定的,我局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对良庆区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1-4732676(工作日),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