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静安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通知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区管各重点企业及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现将组织开展静安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2024年静安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为主、高会面授培训和区财政主管部门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一家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三、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2024年重点内容是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反电信诈骗知识等,2.高级资格会计人员培训安排和启动时间将由上海市财政局另行通知,3.区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会计人员具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五、收费管理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含网络培训机构和面授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区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区财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区财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协助通知本单位、本系统的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